问:我给你们寄来这封信的目的是我的一位朋友需要有人指引她。当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遭到了一个成年男人的性侵犯。那个人是她的父亲的朋友,当时在她的家里等待她的父亲回来,他就强迫她发生性行为,她当时只是五岁的小女孩,觉得那是一件非常新鲜的事情。可以肯定那个人是一个性变态。这件事情导致她在此后的一生中都经常那样做,而对此事的严重性和危害一无所知。那就是所谓的“秘密习惯”吗?在封斋期间她也会产生那一种需求,她就那样做。当时她是受约束的,但是她只想做那些在她的一生中习以为常的事情。那些日子中的斋戒是无效的吗?她的罚赎是否只是斋戒?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秘密习惯”。希望为她祈祷,使她恢复健康。
我的问题是:
1 她怎样罚赎在斋戒中所犯的这种罪恶?
2 她怎样才能从这种疾病中痊愈?
3 尽管她在睡觉之前都要诵读《古兰经》,但是仍然觉得想做那种事情。须知她的年龄已经34岁了,尚未结婚。
答: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我们祈求真主饶恕你的朋友的罪恶,原谅她的过错,并且使她从这种疾病中痊愈,赐给她一位清廉的丈夫和良善的子嗣。真主是掌管这一切的,她是全能于这一切的。
第二:她父亲的那位朋友所做的那种行为是对这位小女孩的严重侵犯和极大的犯罪,那是一种丑恶的变态行为,是对那位父亲和女儿的明显迫害,我们祈求真主赐予他们安康!对于所发生的一切,那位小女孩没有任何罪责,因为她当时尚未成年,没有肩负任何责成。
有理智的人必须要从类似的悲剧中吸取教训,要引以为戒。男人必须要看清楚自己结交的朋友,在自己的秘密和家人中是否可以信任他们;也许有的人表面上看起来像忠诚可靠的朋友,但事实上却是披着人皮的恶魔。我们的先知(愿主福安之)已经忠告我们了,他说:“你应该只结交真正的信士,只应该让敬主守法的人与你共同进食。”《提尔米基圣训实录》(2395段)辑录。艾利巴尼在《提尔米基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第三:“秘密习惯”或者手淫自慰指的就是:玩弄性器官,激发性欲,使之高涨,最后达到射精的目的,无论是用手或者其它的东西都一样。这是一种丑恶的习惯,也是被禁止的行为,我们在(329)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禁止这种行为的教法证据,同时指示了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
第四:如果在封斋期间进行“秘密习惯”,而导致射精,按照大众学者的主张,其斋戒已经无效了;如果他根本不知道这种行为会坏斋,他的斋戒是否有效?他是否必须要还补斋戒?教法学家对此有所分歧。包括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在内的一部分学者侧重于在这种情况下不坏斋,谢赫伊本•欧赛麦尼(愿主怜悯之)也选择这种主张。在(50017)号问题的回答中有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说明。
这位姐妹应该经常求主饶恕、履行善功、远离被禁止的事情、坚守正道、行事正直。希望真主原谅她的一切过错,正如真主所许诺的那样,真主说:“悔罪信道,并且力行善功,永循正道者,我对于他,确是至赦的。”(20:82)
第五:婚姻与其它的事情一样,都是依照真主的前定而运行的,不知道幸福在什么时候?是在晚婚还是在早婚当中?每个人应该对这一切心悦诚服,完全接受,并采取招致给养和完成婚姻大事的一切因素,如向真主祈祷、归依真主、服从真主等等,敬请参阅(21234)号问题的回答。
愿真主使大家心想事成、如愿以偿!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