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麦尔·本·罕塔布传述,我听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
“一切行为全凭举意,每个人将得到他所举意的。因此,谁的迁徙为了真主和使者,他的迁徙就是为了真主和使者;谁的迁徙为了今世利益,或者聘娶妻子,他的迁徙顶多如此。”(《布哈里圣训实录》,《穆斯林圣训实录》)
圣训背景
这段圣训是穆圣(愿主福安之)最为重要的圣训之一,因为它提出了伊斯兰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原则,它涉及人的日常生活,尤其涉及并关系到真主是否接受一个人的宗教和功修。这一原则是,为了让安拉接受功修,获得安拉的报偿,一切行为的举意是纯粹为了安拉的喜悦。这个概念通常被称为“虔诚敬主”,但最为准确的意思应是纯洁的举意。
穆圣时期,安拉命令所有的穆斯林从麦加迁徙到新生的伊斯兰之地——麦地那。在这段圣训中,穆圣告诉我们在这一宗教迁徙中两种人的例子。
第一种人,他们迁徙麦地那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安拉,寻求他的喜悦,完成他的命令。穆圣说,这种人的善功将被安拉接受,他们在后世将获得报酬。
第二种人,他们表面履行这一宗教义务,实际上并不是为了安拉的喜悦,也不是为了完成他的命令。因此,即便这种人会实现自己今世的某些目标,他们也不会获得安拉的报酬,他们的所作所为也不会被接受。
在伊斯兰中,人的生活分为宗教和世俗两个领域。尽管法学家们把二者区分得很清楚,但事实上它们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因为伊斯兰是这样一个宗教,它的立法不仅仅包括信仰和功修,还涵盖了家庭、社会以及政治等多方面。因此,尽管这段圣训看似应用于宗教方面,实际上它两方面兼有。
宗教领域的纯洁举意
正如前文所述,这段圣训提出了功修被安拉接受的首个原则,那就是纯粹为了安拉。有既定形式的功修,只能为安拉而做,因为那是安拉命令的仪式和工作,要热爱并实践之。此类功修包括念、礼、斋、课、朝五大功修,以及其他主命工作。正如此段圣训所说,即便有些行为看似符合被接受的条件,但真正接受与否,更关键的是履行这些工作时的初衷——举意。
谁为安拉之外的人或物,履行这样的功修性行为,其行为绝不会被安拉接受,因为其行为属于明显的异端,甚至是不可饶恕的大罪——多神崇拜(或曰:以物配主)。伊斯兰是从理论到实践真正奉行纯粹的“一神论”的宗教。伊斯兰的“一神”思想,不仅仅局限于认主独一,崇拜独一的创造者,还在于唯有这个神有资格接受所有的功修。一切功修只为他的喜悦而做,这是安拉给所有使者的命令。正如《古兰经》中所说:
“他们只奉命崇拜真主,虔诚敬意,恪遵正教,谨守拜功,完纳天课,这是正教。”(《古兰经》98:5)
此处我们看到,虽然一个人履行功修,看似崇拜安拉,但如果他内心中以物配主,不管这些物是天使,使者还是贤人,他的行为都不会被安拉接受,而且他还触犯了以物配主的大罪。
纯洁举意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不应该通过功修寻求任何今世的利益,即便那些利益是可取的。正如圣训所述,第二种人,他们既没有以物配主,也没有心向罪恶,只是渴求宗教中允许的事物,但这一行为仍不被安拉接受,无论他是否会获得今世的期望。因此,如果一个人通过这种行为获得今世中许可的利益,行为的回报会很少。如果一个人通过宗教仪式和功修而获得不许可的利益,那他就是犯了罪。伊斯兰鼓励谦逊和无私,谴责今世的浮华,名誉和地位。因此,通过功修和宗教仪式寻求他人赞扬,不仅不被安拉接受,还会在后世获得惩罚。
穆圣提到了在后世中首先受到惩罚的一种人:
“有人学习和教授宗教知识,诵读古兰经。他将被带到真主面前,真主将对他提及他喜爱的东西,他也承认了。真主将问他:你做那些为了什么?他将回答:我学习和教授宗教知识,诵读古兰经,只是为了你的喜悦。安拉将说:你撒谎了。你学习和教授宗教知识是为了让人称你为学者,你诵读古兰经是为了被称为诵读家,这就是你的举意。然后真主命令天使惩罚他。他脸朝地,被倒托着扔进火狱。”(《奈萨伊圣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