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在1611年《圣经》钦定英译本·《约翰福音》中,我们读到: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代表的内容,已经被这些著名的圣经修订者们随意删除了。但是,人类不必为这个启示等待两千年,因为《古兰经》早已说明。 在《古兰经》麦尔彦章中我们读到:





“他们说:‘至仁主收养儿子.’你们确已犯了一件重大罪行。为了那件罪行,几乎天崩地裂,山川倒塌。这是因为他们妄称人为至仁主的儿子。至仁主不会收养儿子,凡在天地间的,将来没有一个不像奴仆一样归依至仁主的。他确已统计过他们,检点过他们。复活日他们都要单身来见他。信道而且行善者,至仁主必定要使他们相亲相爱。 我以你的语言,使《古兰经》成为容易的,只为要你借它向敬畏者报喜,并警告强辩的民众。在他们之前,我曾毁灭了许多世代,你能发现那些世代中的任何人,或听见他们所发的微声吗?”(《古兰经》19:88-98)





在英王詹姆士一世钦定《圣经》英译本·《约翰一书》中我们读到: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翰一书》5:7)





我们发现,这节经文是最接近教会宣扬的“圣三一”教义的。但基督教这一信条的基础同样被《圣经》标准译本修订版的修订者们再一次根据“最远古的手稿”所抛弃。1400年多前降示的《古兰经》也告诉我们:





“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对于自己的宗教不要过分,对于真主不要说无理的话。麦西哈·尔撒——麦尔彦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麦尔彦的一句话,只是从他发出的精神;故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他的众使者,你们不要说三位。你们当停止谬说,这对于你们是有益的。真主是独一的主宰,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他绝无子嗣,天地万物只是他的。真主足为见证。”(《古兰经》4:171)





1952年修订之前,所有的圣经版本都提到了最为奇秒的事件之一,那就是耶稣(愿主福安之)升天:





“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马可福音》16:19)





“正祝福的时候,他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他们就拜他,大大的欢喜,回耶路撒冷去。”(《路加福音》24:51-52)





而在1952年《圣经》标准译本修订版中,《马可福音》16章在第8节就结束了,第9-20节经文以小号字被移放在脚注中。同样,关于《路加福音》第24章,从《圣经》标准译本新修订版的脚注中我们得知,“其他远古版本缺少经文‘被接到天上去了 就拜他”。因此,我们就明白了,路加福音中这节经文的原文只有:





“正祝福的时候,他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他们就大大的欢喜,回耶路撒冷去。”





经历数百年“启示修正”,《路加福音》24:51-52以现在的形式出现。





另一个例子在《路加福音》24:1-7节:





“七日的头一日,黎明的时候,那些妇女带著所预备的香料来到坟墓前,看见石头已经从坟墓滚开了,她们就进去,只是不见主耶稣的身体。正在猜疑之间,忽然有两个人站在旁边,衣服放光。妇女们惊怕,将脸伏地。那两个人就对她们说:‘为甚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当记念他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





脚注中再次提到,其他远古版本缺少第五节的“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一句。





篇幅有限,不再一一列举。但鼓励读者找到《圣经》标准译本新修订版并仔细查阅四福音。你会无奈地发现,哪怕是连续两页中,脚注也不会包含 “其他远古版本缺少”或“其他远古版本补充”等字句。





我们会注意到,四福音书开头都是以介绍“依据……”比如“福音依据圣马太”、“福音依据圣路加”、“福音依据圣马可”及“福音依据圣约翰”。既然这样写了,谁都能看出来,他们是这些书的作者。但这不符合事实。为何?因为自夸现存有四千副本的福音竟然连作者的一个签名都没有。人们只是想当然地认为他们是作者,而最新发现并不支持这种认为。即便是有福音书的内在证据,也不能证明马太就是马太福音的作者。比如:





“耶稣从那里往前走,看见一个人名叫马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马太福音》 9:9)





我们没法让科学家穿越时空去证明耶稣或马太写了上述经文。但贯穿《新约》始终,这样的证据在很多地方都能找到。尽管很多人假定,也许作者会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但根据全书的其他证据,我们仍能发现有太多证据与这个假设相左。





另外,这个发现也绝不限于《新约》,也有证据证明《旧约·申命记》至少有数部分不是耶和华或者摩西所写。我们可以在《申命记》34章读到:





“于是,摩西……死了……耶和华将他埋葬……摩西死的时候120岁……以后以色列中再没有兴起像摩西的先知……”(《申命记》34:5-10)





如果这是摩西所写,摩西给自己讣告?而且,《旧约·约书亚》24章29-33节同样详谈了约书亚的死。证据压倒性地支持当前的公认:大多数圣经并不是这些假想的作者所写。





科斯林《圣经》标准译本修订版的作者说,《旧约·列王纪》的作者不详。如果他们知道它是主的言辞,他们一定会毫不怀疑地归复于他。他们还算诚实,说作者不详。但既然作者不详,为何要归于主呢?怎么可以说这些是获得的“启示”呢?接下来我们看到,《以赛亚书》,“主要是以赛亚所写。部分也许是他人所写。”《旧约·传道书》,“作者可疑,一般认为是苏莱曼。”《旧约·路得记》,“作者不详,或许是塞缪尔。”等等。





让我们更详细地看看《新约·希伯来书》吧:





“《希伯来书》作者不详。马丁·路德认为,作者是阿波罗……;德尔图良说,《希伯来书》是巴拿巴的信……;阿道夫·哈纳克和伦德尔·哈里斯推测,是普里斯卡所著;威廉姆·拉姆齐认为,是菲利普所著。但传统上认为作者是使徒保罗。希腊史学家优西比乌相信那是保罗所写,但俄利根不太认可保罗的作者身份。”[1]





这就是我们定义“神的启示”的方式?





正如本书第一章提到,保罗和他的教会,对耶稣(愿主福安之)离世后大规模改变耶稣宗教的事负主要责任,也对所有拒绝放弃使徒教义而接受保罗教义的基督徒发动的折磨和大屠杀事件负责。符合保罗信仰的几乎所有福音书都被系统地消灭或重写。查尔斯·安德森·斯科特牧师说:





“很有可能,对观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在保罗去世之前,没有一个是以现存形式存在的。有精确顺序的年代表显示,保罗使徒书出现在对观福音书之前。”[2]





这一陈述进一步得到布兰登教授的证实:





“对我们来说,现存最早的基督教著作是使徒保罗的书信。”[3]





第二世纪后叶,科林斯主教戴奥尼夏说:





“当同胞渴望我给使徒写信时,我做了,这些使徒罪恶滔天,随意更改擅自增加经典,真悲哀。因此,如果有人试图在主的神圣作品中掺假,也不奇怪,因为他们同样试图在其他远不如这些的工作中掺过假。”





《古兰经》确认了这件事:





“哀哉!他们亲手写经,然后说:‘这是真主所降示的。’他们欲借此换取些微的代价。哀哉!他们亲手所写的。哀哉!他们自己所营谋的。”(《古兰经》 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