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与信仰犹太教、基督教的妻子相处。

問題

古兰经 宴席章的经文禁止将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当作密友,经文的意思是禁止我们与他们交朋友呢,还是对我们的保护?因为有些人说:“经文的意思仅是指不要成为援助他们的人。”但在英文翻译中被译作朋友,假如经文的意思不是指朋友的话,那麽,怎样依伊斯兰教法与非穆斯林妻子相处?

答案

一切赞颂归于安拉。

至于如何与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以及其他的卡非尔(不信者)相处,伊斯兰教法制定了一些原则和尺度,如下:

1- 在合法事物的范围内,允许与卡非尔交谈。

2- 不允许将卡非尔当作密友,这其中包括了很多种表现形式,如亲热地与他们混在一起,或将他们当做好友,同居同住,或舍信士而对他们表示喜爱,等等。崇高的安拉说(你不会发现确信安拉和末日的民众,会与违抗安拉和使者的人相亲相爱,即使那等人是他们的父亲,或儿子,或兄弟,或亲戚。)古兰经58章22节。

3- 允许与卡非尔进行买卖、借贷等往来,圣人(安拉的称赞,祝福与平安属于他)曾向萨伏万·本·伍麦耶借用武器,他还曾从犹太处购买食品。

至于如何与属有经人的妻子相处,安拉在古兰经中阐明:(未曾为你们的宗教与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安拉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安拉确是喜爱公平者的。)古兰经60章8节。因此,公平的对待身为犹太教徒或基督教徒的妻子,并善待她们,是教法所允许的,这并不属于以上经文所禁止之列。

学者卡萨宜在他的著作《技艺之奇妙》(270/2)中说:“不允许穆斯林娶以物配主的妇女。因为安拉说(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她们归信。)允许娶有经人中的妇女,因为尊大的安拉说:(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的自由女,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其中之区别是,原则上禁止穆斯林男子娶卡非尔为妻,因为信仰的分歧,不能使婚姻生活达到其应有的目的,即心灵的稳定与互相的爱慕。之所以允许娶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为妻,是因为她有归信的希望,因她有对经典及列圣的总体信仰,至于她没有获得正信的原因,是由于她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当她得知事情的真相后,理当服从真理,她的情况之转变建立在证据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私欲之上。他的丈夫会向她传达伊斯兰,为她阐明真相,因此,允许穆斯林娶她为妻是为了此一美好的目的。而以物配主的妇女确不然,她自愿选择了以物配主的信仰,否认列圣与众使者,在听到真理的同时对明证不屑一顾,心甘情愿地因袭前人,顺服私欲的摆布。信仰上的互相敌视是夫妻恩爱、家庭幸福的重大障碍,不能达到美好的结果。所以,禁止娶以物配主的妇女为妻。

他在“阿德维经边注”中说(273/1):

“我们放弃否认你的人。”意思是:我们为安拉而抛弃对他的喜爱,不喜爱他的宗教也不趋向于它。这与允许娶有经人为妻的规定并不矛盾,因为婚姻属于人与人交往的范畴,而著者的意思是宗教的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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