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法律裁决


3


天课


天课的教法地位


天课是伊斯兰的第三大基础。一旦穆斯


林拥有一定数目的财产,并已满一年,他就必


须交纳天课。真主说:“你们应当谨守拜功,


完纳天课。”(《黄牛章》:110)。天课的制定蕴


涵着很多意义,其中有:


1- 净化心灵,远离吝啬。


2- 培养穆斯林慷慨的品德。


3- 巩固富有者和贫穷者之间的良好关


系,因为喜爱对自己好的人是人的本性。


4- 满足贫困穆斯林的生活所需。


5- 消抹罪过,提升品级。


哪些财产应当交纳天课?


金银、商品货物、牲畜、以及大地出产


的粮食、果实和矿产。


金银的天课


任何形式的金银,当达到一定的数额时,


都应交纳天课。黄金的数额是二十个“米斯伽


勒”,约合85 克;银子的数额是两百“迪尔


法律裁决


4


汗”,约合595 克,应缴天课的比例是2.5%。


以现金交纳天课者,应在拥有财产满一年时查


询金或银每克的价格,然后根据金或银的价


值,以当地货币交纳。举例如下:


如果一个人拥有100 克黄金,那么,他


就应当为此交纳天课,因为他的财产已经达到


了应交纳天课的数额,他所应当交纳天课的数


目是2.5 克黄金。如果他想以现金交纳天课,


就应在拥有这笔财产满一年的时候,查询黄金


的价格,然后交纳相当于黄金总价值2.5%的


现金。


同样,当拥有的现金达到了应缴天课的


数额,并保存了一年,就应当交纳天课。拥有


现金相当于八十五克黄金的价值,就应拿出总


额的2.5%交纳天课。如果一个穆斯林拥有一


定数额的现金,保存满一年后,就应查询八十


五克黄金的价格,如果他拥有的现金达到了这


个数额,就应交纳天课;若未达到这个数目,


就不必交纳天课。举例如下:


如某人拥有800 沙币,保存一年之后,


如果国家采用的是银本位的货币制度,就应当


询问每克银的价格。假如595 克白银的价格是


法律裁决


5


840 沙币,他就没有义务交纳天课,因为他拥


有的财产没有达到应交纳天课的数额,即595


克白银价格本位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


商品货物的天课


伊斯兰责成那些将自己的财产用于经营


的人们每年一次交纳天课,以感谢真主的恩


典,为贫穷穆斯林尽义务。应交纳天课的商品


包括所有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买卖的商品,如:


房地产、动物、食品、饮料、汽车等。这些商


品需缴天课的条件是: 并将货物折算成金或


银的价值达到应缴天课的数额。从商品货物总


值中拿出2.5%交纳天课。假如某人拥有相当


于十万沙币的货物,那么,他应交纳2500 沙


币的天课。商店的经营者应当在每年年初对现


有的货物进行估价,然后交纳天课。假如经营


者在交纳天课的日期到来前十天刚刚购进一


批货物,那么这批货物也应与其它货物一起交


纳其应付的天课。以开始经营的第一天作为拥


有货物的起始日期。天课是每年交纳一次的,


所以穆斯林应在每年交纳一次天课。


如果饲养牲畜是为了买卖,就应当交纳


法律裁决


6


天课。无论牲畜的数量是否达到了应交纳天课


的数目,只要其价值达到了现金应交纳天课的


数额标准时,那么他就必须以现金交纳天课。


股票的天课


当今时代,很多人买卖房地产等类的股


票,有的人多年里投入一定资金,有盈有亏。


应当为这些股票交纳天课,因为它相当于商


品。穆斯林应在每年计算它的价值,然后交纳


相应的天课。


大地出产的农作物的天课


可以称量、贮藏的粮食和果实应当交纳


天课。如:椰枣、葡萄干、小麦、大麦、大米


等。蔬菜和水果不需交纳天课。当收获达到了


612 公斤时,就须交纳天课。这一类天课不以


拥有满一年为条件,而是当它的颗粒饱满或果


实成熟可用时,即当交纳天课。如果依靠雨水、


河水等灌溉,无须农家费工,应缴天课的比例


是10%;若为人工浇灌,应缴天课的比例是


5%。


例如:某人种植小麦,收获了800 公斤,


法律裁决


7


他应当交纳天课,因为小麦应缴天课的标准是


612 公斤。如果是非人工浇灌的,他应当交纳


10%(即:80 公斤)作为天课;若是人工浇灌,


应交纳5%(40 公斤)作为天课。


牲畜的天课


牲畜指的是驼、牛、羊(绵羊、山羊)。


为其缴天课的条件为:


1- 达到应缴天课的数量。当驼达到5


峰,绵羊或山羊达到40 只,牛30 头,少于这


个数量,则无需交纳天课。


2- 拥有一年之后。


3- 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属于自由放养的


牲畜。而圈养或主人为其购买、搜集饲料进行


喂养的牲畜则无需交纳天课。


4- 不是用来耕作、运输等工作的牲畜。


骆驼的天课


拥有5 峰骆驼就应当交纳天课。如果一


个穆斯林拥有5 至9 峰骆驼,并且已满一年时


间,他就应交纳一只羊作为天课。如拥有10


至14 峰骆驼,须交纳两只羊作为天课。若拥


法律裁决


8


有15 至19 峰骆驼,则应交纳三只羊作为天课。


如拥有20 至24 峰骆驼,应交纳四只羊作为天


课。如拥有25 到35 峰骆驼,须交纳一头年满


一年的母驼作为天课,如果没有,可以年满两


年的公驼代替。如果拥有36 到45 峰骆驼,应


交纳一头满两年的母驼。如果拥有46 到60


峰骆驼,须交纳一头满三年的骆驼作为天课。


如果拥有61 到75 峰骆驼,须交纳一条满四年


的骆驼。如果拥有76 到90 峰骆驼,须交纳两


头满两年的母驼。如果拥有91 到120 峰骆驼,


须交纳两头满三年的骆驼作为天课。如果拥有


的骆驼超过了这个数量,则每40 峰骆驼,应


交纳一头满两年的母驼;每50 峰骆驼,须交


纳一头满三年的骆驼。下表可以说明骆驼的天


课之交纳方法:


法律裁决


9


如果拥有的骆驼超过了这个数量,则每


40 峰骆驼,交一头满两年的母驼;每50 峰骆


驼,须交纳一头满三年的骆驼。


牛的天课


如果一个人拥有30 到39 头牛,应交纳


一头满一年的公牛作为天课。如果拥有40 至


59 头牛,应交纳一头满两年的母牛作为天课。


如果拥有60 到69 头牛,须交纳两头满一年的


数量 天课 数量 天课


从 至


5 9 一只羊36 45 一峰满两


年母驼


10 14 两只羊46 60 一峰满三


年骆驼


15 19 三只羊61 75 一峰满四


年骆驼


20 24 四只羊76 90 两峰满两


年母驼


25 35 一峰满


一年母





91 120 两峰满三


年骆驼


法律裁决


10


公牛作为天课。如果拥有70 到79 头牛,应交


纳一头满两年和一头满一年的公牛。超过这个


数目,每30 头牛交纳一头满一年的牛,每40


头牛交纳一头满两年的牛,依此类推。


数量 天课


从 至


30 39 一头满一年的公牛


40 59 一头满两年的母牛


60 69 两头满一年的公牛


70 79 满两年的母牛和满一


年的公牛


羊的天课


如果一个人拥有40 至120 只羊,应交纳


一只羊作为天课。如果拥有121 到200 只羊,


须交纳两只羊。如拥有201 到399 只羊,应交


纳三只羊。如果拥有400 至499 只羊,须交纳


四只羊。如果拥有500 到599 只羊,须交纳五


只羊。如果超过了这个数目,则每100 只羊,


应交纳一只羊作为天课。


法律裁决


11


数量 天课


从 至


40 120 一只羊


121 200 两只羊


201 399 三只羊


400 499 四只羊


500 599 五只羊


如果超过了这个数目,则每100 只羊,


交一只羊作为天课,依此类推。


可以接受天课的人


清高的真主说:“赈款只归于赤贫者、贫


穷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


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


是真主的定制。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忏悔章》9:60)真主已经阐释了可以接受


天课的人有八种。伊斯兰的天课是服务社会和


有所需求的人们,不像其它宗教那样,使这样


的财产只归宗教人士所有。


1- 赤贫者:只拥有其生活所需的一少


法律裁决


12


部分的人。


2- 贫穷者:拥有一半以上,但不足全部


生活所需的人。以足够他数月或一年的生活所


需为限度,给他天课。


3- 管理赈务者:他们是由穆斯林权利


机构委托收集天课的人,可以从天课中支付相


应的数目作为他们的报酬,即使他是富有者。


4- 心被团结者:非穆斯林民众的首领


的人物,目的是希望其加入伊斯兰,或阻止其


对穆斯林的伤害。也可以给予加入伊斯兰的新


穆斯林,以使他们感受到伊斯兰大家庭的温


暖,坚定他们的信仰。


5- 还可以将天课用于替奴隶贖身,和


从敌人处赎回俘虏。


6- 无力还债者:可以将天课给他们,帮


他们还清债务。但他必须是穆斯林,他不可以


是有能力还债的富有者,也不可用于犯罪的债


务。并且是到期还偿还不起的债务。


7- 为主道工作者:自愿参加圣战,不拿


取薪金的圣战者。可以将天课给他们,或为他


们购买武器装备。学习伊斯兰知识,也属于为


主道奋斗。假如一个人想放弃其它事务一心求


法律裁决


13


学,但他无法维持生活,这时可以将天课给他,


以能够满足他专心求学为限度。


8- 途中穷困者:没有旅费返回故乡的


旅行者。可以给他天课,以使他能够返回家乡


为限度,即使他在家乡是一个富有的人。


不可将天课的钱用于建造清真寺、修桥


补路等工作使用。


注意:


1- 除了作为商品以外,大海的出产物


不必交纳天课,如:珍珠、珊瑚、鱼类等。


2- 用于租赁的房屋、工厂等不交天课。


但是收取的租金应当交纳天课。例如:某人出


租房屋,收取租金,收取的租金或其中的一部


分满了一年,并且达到应交纳天课的数额,就


应当交纳天课。


法律裁决


14


婚姻的教律规定


婚姻的条件


1- 夫妻双方同意。男女任何一方被迫


的婚姻都是无效的,不经妇女本人同意就把她


嫁给他人,是伊斯兰所禁止的。如果妇女不同


意嫁给某个男子,任何人都不可强迫她,甚至


是她的父亲。


2- 女方的监护人。没有女方监护人参


与的婚姻是无效的,先知T 说过:“有监护人


的婚姻才是有效的。”(提尔密吉、艾布达悟德


收录:1020 )。妇女嫁自己的婚姻,无论是她


本人签订了婚约,还是委托他人代签婚约,都


是无效的。非穆斯林不能作为穆斯林妇女的监


护人,没有监护人的妇女,穆斯林的领袖就是


她的监护人。监护人是妇女的至亲中成年、理


智健全的男子。监护人的资格排列如下的:她


的父亲,然后是她父亲所委托的人,然后是她


的祖父系中血缘最近的,如祖父,若没有祖父,


曾祖父就是其监护人,依此类推;然后是她的


儿子,然后是孙子系中血缘最近的,如孙子已


经去世,重孙就是她的监护人;然后是她同父


法律裁决


15


同母的兄弟,然后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然后是


同父同母兄弟的儿子(侄儿),其次是同父异


母兄弟的儿子,血缘最近者优先。然后是她的


亲叔父,然后是她的堂叔父,然后是他们的儿


子,血缘最近者优先。然后是她父亲的叔父,


然后是他们的儿子。然后是她爷爷的叔父,然


后是他们的儿子。监护人在决定妇女的婚事以


前,必须得到她本人的同意。要求有监护人介


入的意义在于杜绝通奸的丑事发生。坏男人完


全有可能对女人说:“我给你财产,嫁给我吧。”


然后再从他的同伙或其他人中找出两人为他


的婚姻作证,而有监护人存在,就可以避免妇


女上当受骗。


3- 两个证婚人。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


上忠诚的穆斯林男子作为证婚人亲临婚约的


订立。证婚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且必


须忠诚可信,是远离诸如通奸或饮酒等大罪的


穆斯林。


婚约的形式是:男方或男方的代理人对


女方的监护人说:“请把你的女儿(或称女方


的姓名)嫁给我。”女方的监护人答复说:“我


已将女儿(或受我监护的某人)嫁给了你。”


法律裁决


16


男方说:“我接受了这个婚姻。”男方可以依据


他本人的意愿委托他人代其完成婚约。


4- 必须给予女方聘礼。聘礼的数目是


少量的,越是少量易行的聘礼越为贵重。聘礼


(麦和尔)也称“萨达格”,最好在订立婚约


时提及聘礼,并同时交付给女方。后付或延迟


交付部分聘礼也是允许的。如果男子在与他的


妻子行房之前提出离婚,女方应得一半的聘


礼。如果在订立了婚约之后,男方尚未与妻子


行房就去世了,女方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并


应得全部的聘礼。


婚后的有关事务


1- 供养。丈夫必须担负妻子的生活所


需,如果未能尽到义务,他就是个罪人。一旦


发生了这种情况,允许妻子从丈夫的财产中拿


取能够满足她生活的一部分,或以丈夫的名义


借债,丈夫有义务偿还。丈夫还应担负婚宴的


费用,在结婚的日子里宴请亲朋好友,是圣行,


因为先知T 曾这样做过,并命人这样做。


2- 遗产继承。当男女双方订立了有效


的婚约后,他俩之间就互有继承权和被继承的


法律裁决


17


关系。无论丈夫是否曾与妻子行房或独处。真


主说:“如果你们的妻室没有子女,那么,你


们得受她们的遗产的二分之一。 如果她们有


子女,那么,你们得受她们的遗产的四分之一。


(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


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如果你们没有子女,那


么,你们的妻室得你们遗产的四分之一。如果


你们有子女,那么,她们得你们遗产的八分之


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


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妇女章》:12)。


婚姻中的礼仪和圣行


1- 将婚姻公开,依照圣行,可向新婚


的夫妻祝福:“愿主赐予你吉庆,使你俩结合


在福利之中。”


2- 当夫妻欲行房事时做这样的祈祷:


“以主的名义,主啊,求你使我们远离恶魔,


并使恶魔远离你所赐予我们的。”


3- 夫妻将二人房事中的秘密向他人宣


扬是可憎的。


4- 禁止丈夫在妻子的经期和产血期,


及在她洁净后尚未做大净之前与她行房。


法律裁决


18


5- 禁止丈夫与妻子进行肛交,这是伊


斯兰所禁止的大罪。


6- 丈夫应当让妻子在房事中享受到她


的权利。正如果他讨厌妻子怀孕而采取体外射


精时,应当取得妻子的同意,这样做也是因特


殊需要。


择妻的标准:婚姻的目的是为获得享受


和满足,组成幸福的家庭和建立美好的社会。


基于这个目的,未来的妻子应当能够符合这两


项要求,她不仅要外在美,还要心灵美。外在


美是外貌的美丽,心灵美则是信仰虔诚和品行


端正。理想的妻子是外貌和心灵具佳的,与这


样的妻子结合,凭着真主的恩典,将获得幸福


的生活。妇女也应当努力寻找品行好,信仰虔


诚的男子作为终生伴侣。


不可作为妻子的妇女:


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永远不可娶她


们为妻的;另一种是在一定时期内不可娶她们


为妻的妇女。


第一种情况:永远不可娶她们为妻的妇


女。


法律裁决


19


她们又分为三类:


1- 因血缘关系而被禁娶的妇女,她们


有七种,真主在《古兰经》中提到了她们:“真


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姑母、


姨母、侄女、外甥女。”(《妇女章》:23)。


甲- 母亲的意义包括了母亲、祖母和外


祖母。


乙- 女儿的意义包括了女儿、孙女、外


孙女,以此类推。


丙- 姐妹包括了同父同母的亲姐妹、同


父异母的姐妹和同母异父的姐妹。


丁- 姑母包括了本人的姑母、父亲的姑


母、祖父的姑母、母亲的姑母、祖母的姑母。


戊- 姨母包括了本人的姨母、父亲的姨


母、祖父的姨母、母亲的姨母、祖母的姨母。


已- 侄女包括了亲兄弟的女儿、同父异


母兄弟的女儿、同母异父兄弟的女儿,以及他


们后代的女儿。


庚- 外甥女包括了亲姐妹的女儿、同父


异母的姐妹的女儿、同母异父的姐妹的女儿、


以及她们后代的女儿。


2- 因乳亲关系而被禁娶的妇女,因血


法律裁决


20


缘关系而被禁娶的那些妇女,在乳亲关系中同


样也是被禁娶的,如:乳母、乳亲关系的女儿、


姐妹等。先知T 说:“因血缘而被禁止的,也


是乳亲关系中受禁止的。”《布哈里圣训集:


1447》《穆斯林圣训集:2645》乳亲关系的建


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甲- 需至少五次哺乳,如果婴儿从一位


妇女那里吃了四次奶,她不能算作他的乳母。


乙- 哺乳需在婴儿断奶前,即:五次哺


乳均需在婴儿断奶前。如果在其断奶以后,或


五次哺乳有的在断奶前,有的在断奶以后,这


位妇女就不能算作他的乳母。


如果符合了以上这些条件,婴儿就成了


这位妇女的孩子,她自己的孩子也就成了他的


兄弟姐妹,无论他吃乳母的奶是在他们之前还


是在他们以后。这位妇女丈夫的子女也成了他


的兄弟姐妹,无论是这位妇女亲生的子女,还


是他的其他妻室所生的子女。我们还应当知


道,受乳者的亲属,除了他的子女以外,都不


会因他的乳亲关系而与他的乳母一方建立任


何关系,他的乳亲关系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


3- 因姻亲关系而被禁娶的妇女:


法律裁决


21


甲- 父亲和祖父的妻室。当男女双方订


了婚约之后,女方就成为男方的儿子、孙子、


外孙、及直系晚辈禁娶的妇女。无论他和她行


房与否。


乙- 儿媳。当男女双方订了婚约之后,


女方就成为男方的父亲、祖父、外祖父及直系


长辈禁娶的妇女。这个禁戒与婚约同时生效,


即使尚未行房。


丙- 岳母和妻子的祖母、外祖母。男女


双方订了婚约之后,女方的母亲和祖母、外祖


母就成为她的丈夫禁娶的妇女。这个禁戒与婚


约同时生效,即使尚未行房。


丁- 妻子的女儿、孙女、外孙女及直系


晚辈的妇女。例如:男子与一位女士结婚,并


且行房,此时,妻子的女儿、孙女、外孙女及


再晚辈的女子就属于这名男子禁娶的妇女。无


论她们是她前夫的孩子,还是来自于在 他与


这名妇女离婚以后,女方再婚的丈夫。如果尚


未行房就已离婚,那么这些女性则不属于这名


男子禁娶的妇女。


第二种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不可娶她


们为妻的妇女。她们分为几种:


法律裁决


22


甲- 妻子的姐妹、姑母和姨母。直到妻


子亡故,或双方离婚,妻子度过了离婚的守制


期后禁戒方可解除。


乙- 处于守制期的妇女。即:某妇女因


丈夫去世或与其离婚,正处于守制期,这个时


期不允许与她结婚,直到她的守制期结束。期


间,也不可向她求婚。


丙- 因正朝或副朝而受戒的妇女。在她


开戒之前,不允许与她结婚。


离婚


离婚从根本上讲是可憎的事情,但是若


因继续婚姻关系会使一方受到另一方的伤害,


或因其它原因必须离婚时,离婚是允许的,这


是真主对人类的慈悯。如果男子厌恶了自己的


妻子,无法再将婚姻维持下去,与她离婚是可


以的,但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不可在妻子的月经期间提出离婚,


在月经期间休妻确已违抗了真主及其使者T,


干犯了罪恶。丈夫必须将离婚的决定收回,留


住妻子,直到她洁净以后。到那时,如果还要


离婚的话再离婚,但最好等到她再一次月经,


法律裁决


23


并待她洁净后,再在挽留她和与她离婚之间做


出选择。


2- 若在妻子洁净期间曾与她行房,就


不可与她离婚,需待到她再一次月经并洁净


后,即使这段时间很长。然后若要离婚,就在


尚未与她行房前离婚。只有当表明妻子已经怀


孕,或妻子本来就已怀孕时,提出与她离婚是


无妨的。


与离婚相关的事务


既然离婚是与妻子的分离,那么教律对


于这个分离有很多规定,其中有:


1-守制: 如果丈夫与妻子有过房事或


单独相处过,离婚后妻子必须经过守制期。如


果从来没有房事,也没有独处过,则无守制期


可言。守制期是来三次月经的时间,无月经的


妇女的守制期是三个月。孕妇的守制期至其生


产以后。守制期的意义,是给丈夫一个挽留妻


子的机会,在这段时间里也能够确定妻子是否


怀有身孕。


2- 禁止夫妻关系:如果此前双方曾有


过两次离婚,丈夫就不可再与她直接复婚。也


法律裁决


24


就是说,如果某男子曾经休妻,然后在守制期


中与妻子恢复了关系,或在守制期过后复婚;


然后第二次与她离婚,又在守制期中与妻子恢


复了关系,或在守制期过后再次复婚,然后第


三次提出离婚,此时,他便不能再与这位妇女


直接恢复夫妻关系,而是要等到她与另一个男


子结婚、行房,又离婚后,才可再与她结婚。


真主禁止妇女与将其三次抛弃的男子直接复


婚,是对妇女的慈悯,以避免她们受到丈夫的


欺侮。


妇女提出离婚(赫莱阿)


即:妇女主动提出与她憎恶的丈夫离婚,


并给予丈夫一定的财产作为赎金。如果是男方


主动提出离婚,那么,他就没有权利向女方索


取赎金。只能在继续维持婚姻和离婚之间做出


选择。


妇女不应主动提出以赎金的方式离婚,


只有受到伤害,无法继续与丈夫共同生活时才


能那样做。同样不允许丈夫为达到使妻子主动


提出以赎金的方式离婚为目的,而故意欺侮妻


子。


法律裁决


25


丈夫收取赎金的数额最好不要超过他给


予妻子的聘礼的数额。


在维持婚姻和解除婚约之间的选择


夫妻双方在某些情况下,都有权在继续


维持婚姻和解除婚约之间做出选择。如:夫妻


一方发现对方身患疾病、或在订婚时未能发现


的先天残疾。那么,他(她)有权在继续维持


婚姻和解除婚约之间做出选择。例如:


1- 夫妻一方弱智,或患有某种疾病,


使得对方失去了婚姻生活中应享有的权利。对


方就有权解除婚约。如果这发生在夫妻行房之


前,丈夫有权索回他给予对方的聘礼。


2- 男子无力交付聘礼。在行房之前女


方有权利解除婚约,但在行房以后她无权这样


做。


3- 无力担负妻子的生活。不能提供给


妻子生活所需,妻子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等待一


段时间,此后,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约。


4- 如果丈夫离开了妻子,不知其身在


何方,也没有给妻子留下生活所需,也没有嘱


托他人照顾妻子的生活。也没有人为她提供生


法律裁决


26


活所需,她本人也没有财产能够暂时维持自己


的生活,以后再要求丈夫偿还。这种情况下,


她有权通过教法法官解除婚约。


与非穆斯林的婚姻


除有经人(基督教和犹太教徒)以外,


穆斯林男子不可娶非穆斯林妇女为妻。穆斯林


妇女不可嫁给非穆斯林,即使是有经人也不可


以。如果一名妇女在她丈夫之前加入了伊斯


兰,那么,在她丈夫皈信之前,不允许丈夫与


她进行夫妻间的接触。以下是一些有关与非穆


斯林结婚的教律规定:


1- 如果夫妻两人都加入了伊斯兰,他


们的婚姻仍然有效,但若存在教律所禁止的原


因,如:妻子是丈夫不可婚娶的至亲,或存在


其它不可娶她的原因。此时,应令两人离婚。


2- 妻子是基督教或犹太教徒,她的丈


夫加入了伊斯兰,他们的婚姻仍然有效。


3- 夫妻双方都不是基督教或犹太教


徒,在尚未行房之前,夫妻中的任何一方皈依


了伊斯兰,他俩的婚姻即时无效。


4- 非穆斯林(包括基督教和犹太教徒)


法律裁决


27


的妻子,若在夫妻行房之前皈依了伊斯兰,其


婚约即刻解除,因为穆斯林妇女不可嫁给非穆


斯林。


5- 如果皈依伊斯兰的妇女曾与非穆斯


林的丈夫有过房事,她就当进入守制期,如果


在守制期内丈夫仍未皈信,那么,在守制期结


束后婚姻既为解除。此后她可再婚,如果仍爱


丈夫,可以等待他的皈信。在这段等待的时间


里,她从丈夫那里不享有任何权利,同样,丈


夫也没有命令、支配她的权利。如果丈夫皈信,


她还是他的妻子,无需重新订立婚约,即使这


段等待的时间有数年之久。非基督教和犹太教


徒妇女,如果其丈夫皈信了伊斯兰,也是同样


的教律规定。


6- 如果妻子在夫妻发生房事之前叛


教,他们的婚约即刻解除。她不能获得聘礼。


如果叛教的是丈夫,婚约同样解除,他应交付


一半的聘礼给女方。如果二者中叛教的一方再


次回归伊斯兰,只要他俩尚未离婚,他们的首


次婚约仍然有效。


娶基督教、犹太教徒为妻的弊端


至尊的真主允许婚姻,目的是培养人们


法律裁决


28


优美的品性,净化社会风气,维护人类贞操、


伦常,在社会中实行纯正的伊斯兰法度,蕴育


真正的伊斯兰民族作证“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


拜者,穆罕默德T 是主的使者。”只有通过婚


姻制度,迎娶虔诚的、尊贵的、具有优秀品性


和教养的女士为妻才能达到这个目的。穆斯林


男子娶基督教、犹太教徒为妻的弊端,我们简


要地做以下总结:


1- 对家庭内部的影响。在一个小家庭


中,如果丈夫信仰虔诚、执着,那么,他的言


行会影响到妻子,大多数情况下,妻子会接受


伊斯兰。但相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妻子对自


己的宗教信仰十分热衷,执意做一些她的宗教


所允许的事情,如:饮酒、吃猪肉、交情人等。


她的所作所为会使一个穆斯林家庭破裂瓦解,


使得孩子们在罪恶的环境里成长。可能事情还


会发展得更糟,狂热、执迷不悟的妻子会带她


的孩子们去教堂,使他们对基督教徒的礼拜仪


式司空见惯,少年积习,到老难除。


2- 对穆斯林社会的影响。穆斯林社会


里基督教、犹太教徒妇女数量的增加,是一件


危险的事情,特别是在伊斯兰民族堕落,而基


法律裁决


29


督教世界正处在经济发达的时期。在这种情况


下,她们在伊斯兰世界内部充当了危险思想意


识侵略的先锋,接下来的就是对伊斯兰社会的


破坏瓦解,实行迷误的基督教风俗。首当其冲


的就是男女混杂、衣着暴露,以及其它与伊斯


兰道德准则背道而驰的东西。


法律裁决


30


饮食的教律


至高无上的真主命令他的仆人们食用洁


净美好的食物,禁止他们吃污秽有害的食品。


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吃我所供给


你们的佳美的食物。”(《黄牛章》:172)除了


个别食物和饮料受到禁止之外,真主允许皈信


他的仆人们享用佳美的食品,从中获益处,而


不可凭借真主的恩典去犯罪。真主为信士们阐


明了受禁止的食物和饮料。真主说:“除为势


所迫外,你们所当戒除的,真主已为你们阐明


了。”(《牲畜章》:119)那些真主没有阐明其


为禁物的食品就是合法的。


主的使者T 说:“真主命令的事物,你们


不可放弃;真主设定的界限,你们不可逾越;


真主禁止的事物,你们不可干犯;真主未提及


的事物,是对你们的慈悯,而绝非遗忘,你们


不可探究。”(塔博拉尼收录)


所有真主及其使者T 没有阐明其为非法


的饮食和服装,不可将其定为非法。原则是:


一切洁净无害的食物,都是允许食用的。而如:


自死物、血液、酒、烟等污秽有害的东西,则


法律裁决


31


禁止食用。含有污秽成分的食物也是禁止食用


的。所谓“自死物”是指未经合法方式宰杀而


死的牛、羊、驼、鸡、鸭、鹅等。“血液”是


指从被宰杀的牲畜身体里流出的血液,而残留


在肉上或血管里的血液,则不是受禁的。


合法的食物分为两种:来自于动物或植


物。植物性食物,只要无害就可以食用。


动物分为两种:陆地动物和海洋动物。


海里生活的动物全部为合法食物,不需


要宰杀,因此海里的自死物也是合法的。


陆地动物中除了伊斯兰教律所禁止的几


种以外,其它的都是合法的食物,被禁止的有:


1- 家驴。


2- 用犬齿撕咬过捕获的猎物。


飞禽:一般是合法的只有下列情况除外:


1)有用以捕食的利爪。伊本·阿巴斯(愿


主喜悦他)说:“主的使者T 禁止我们食用有


獠牙的野兽和有利爪的飞禽。”《穆斯林收录:


1934》


2)以腐尸为食的飞禽,由于它的食物是


污秽,所以它本身也是禁止食用的,如:兀鹰、


埃及兀鹰、乌鸦。


法律裁决


32


习惯上认为是肮脏的动物,如:蛇、老


鼠、虫子。


除了以上提到的,其余的动物、飞禽都


是合法的食物。如:马、牛、羊、驼、鸡、鸵


鸟、兔子等。


但主要以污秽物作为饲料的家畜、家禽


是不能马上食用的,需将其圈养三天,只喂其


洁净的饲料之后才可食用。


吃生葱、蒜等带有恶劣气味的食物是受


憎的。特别是在准备前往清真寺之前。


危急情况下,允许为了维持生命而吃禁


物,但不可超出维持生命需要的限度,无论如


何不可食用毒的食物。


在未设围墙,也没有人看管果实的果园


里,可以随手采摘树上的、或拣拾落在地上的


果实吃,但不可带走,也不可爬树采摘,或投


掷东西将树上的果实砸落,也不可拿取已经堆


积好的果实。只有只有维持生命的危急的特殊


情况,才可例外。


屠宰的教律规定


陆地动物必须通过合法的宰杀程序方可


食用,因此,必须要对有关屠宰的教律有所了


法律裁决


33


解。


所谓“屠宰”是指:以割断气管和食管


的形式,宰杀允许食用的陆地动物。


能够做到以合法的形式宰杀,却未经宰


杀而死的动物不可食用,因为未经宰杀而死的


动物,等同于自死物。


合法的宰杀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屠宰者符合条件。屠宰者应为理智


健全的穆斯林或基督教徒、犹太教徒。丧失理


智的人、昏醉的人、不明事理的顽童所宰杀的


动物不可食用。因他们的理智欠缺使屠宰的动


机无效。偶像崇拜者、拜火教徒、坟墓崇拜者


所屠宰的牲畜是不可食用的。


2- 工具符合条件。屠宰可使用任何材


质的利器,如:铁器或石器等。但不可用牙齿、


骨头或指甲作为屠宰工具。


3- 需割断气管、食管、和一条颈静脉。


指定在这个部位进行宰杀,并特意割断


气管、食管和一条动、静脉,其目的在于放血。


因为这个部位是血管、气管、食管、神经等集


中的地方,割断这个部位,可以让牲畜以最快


的速度死亡,使肉更鲜嫩,让动物受到最小的


法律裁决


34


痛苦。


如在打猎等情况下,无法在上述部位宰


杀,可以刺杀动物身体的任何部位作为宰杀。


一些动物因窒息、或被重物砸到、或从高处跌


落、或受到猛兽攻击,如果赶在其临死之前宰


杀,是合法的,可以食用。


4- 屠宰者在宰杀时应念“ بسم الله ”(以真


主的名义宰杀),加念“ الله أآبر ”(真主至大)


是圣行。


宰牲的礼节


1- 使用钝器宰牲是受憎的。


2- 在将被宰杀的牲畜面前磨刀是可憎


的。


3- 使牲畜面向礼拜的朝向(麦加天房)


之外的方向是可憎的。


4- 在牲畜尚未彻底死去之前,割断它


的脖子,或剥皮是可憎的。


依照圣行,宰杀牛羊时,将其放倒,使


其身体左侧着地。宰杀骆驼时,使其站立,拴


住其左前腿。真主至知。


法律裁决


35


狩猎


因为需求而狩猎是允许的,以玩乐为目


的的狩猎是受憎的。


猎物在被击中和捕捉到之后,分两种情


况:


1- 尚未死亡,则必须宰杀。


2- 已经死亡,或已无实际意义的生命,


则可以直接食用,不必宰杀。


对于狩猎者的要求和对于屠宰者的要求


是相同的:


1- 必须是理智健全的穆斯林,或基督


教徒、犹太教徒。穆斯林不可食用丧失理智者、


或昏醉者所打的猎物。也不可食用拜火教徒、


或偶像崇拜者等非穆斯林所狩的猎物。


2- 捕猎的工具必须锋利,使击中的动


物涌出鲜血。不可使用指甲或牙齿(各种骨头)


作为工具。猎物应是被刺中的,而不是被砸中


的。经过训练的猎犬或猎鹰所捕获的猎物可以


食用。所谓“经过训练”是指:完全服从主人


的命令,收放自如,为主人捕猎,而不是为自


己充饥。


3- 以捕猎为目的投掷捕猎的工具。若


法律裁决


36


因工具不慎脱手而击中的猎物,则不可食用,


因为事先并无捕猎的目的。同样,未经主人命


令,猎犬自行捕获的猎物,也不可食用,因为


事先没有捕猎的目的。射击某个猎物,但击中


了其它的,或击中了成群的猎物,这些猎物都


是合法可食用的。


4- 在射击和放出猎犬或猎鹰的同时,


应念“ بسم الله ”(以真主的名义),加念“ ”الله أآبر


(真主至大)是圣行。


注意:除了主的使者T 特许的狩猎、看


护牲畜、和看护田园三种用途以外,养狗是被


禁止的。


法律裁决


37


服饰的教律


伊斯兰是美好与清洁的宗教,它允许并


鼓励穆斯林表现出美好的形象。至高无尚的真


主造化了可以用来缝制、遮蔽及装饰的衣着原


料。真主说:“阿丹的子孙啊,我确已为你们


而创造遮盖羞体的衣服和修饰的衣服,敬畏的


衣服尤为优美。这是属于真主的迹象,以便他


们觉悟。”(《高处章》:26)


事实上,衣服是合法的,除非有明文


禁止的。伊斯兰并未限定穿着某种服饰,但它


制定了穆斯林衣着应具备的条件:


1. 必须可以遮住羞体,而非突显它。


2. 并非为了模仿非穆斯林或是某些


行为不检点人的穿着。


3. 不可过分奢华。


若是具备以上条件的衣服,一个人可


以依照适合他的需求及当地习惯穿着。


明文禁止的衣物如下:


1. 男士穿戴丝绸、黄金,至于妇女,


则无妨。这时阿里·本·艾比塔里布的传述:


真主的使者T 拿了一段丝绸,放在他的右边,


法律裁决


38


又拿了一块黄金放在他的左边,然后说:“这


两件事物对我民众中的男子是不合法的。”《乃


沙伊、艾布·达乌德伊晒马甲收录》但男士可


以戴银戒指。


2. 有动物图案的衣服。穆斯林不可穿


有人像或动物图像的衣物或饰物。阿伊莎传


述:她买了一个画有图像的靠垫,当主的使者


T 见到后,站在门边没有进去。她说:“我见


到他有憎恶的脸色,于是我说:‘真主的使者


啊!我向真主忏悔,也向他的使者忏悔。我犯


了什么错吗?’真主的使者T 说:‘这个靠垫


是怎么回事?’我说:‘我为你买了它,好让


你坐着或靠着它’真主的使者T 说:‘这些图


像的主人在末日将遭到刑罚,会要求他们:把


你们造的图像复活。’然后又说:‘天使不进入


有图像的房子。’”《布哈里圣续集:2105》《穆


斯林圣训集:2107》


3. 男士穿衣不能拖地。艾布·胡莱伊


莱传述:真主的使者T 说:“长达脚踝以下的


衣裳在火狱里。”《布哈里圣训集:5787》这是


禁止裤脚太长,而非仅指那些为了炫耀的人


们,其实这比指责炫耀更严厉。伊本·欧麦尔


法律裁决


39


传述:真主的使者T 说:“那些将衣裳拖地以


炫耀的人,真主在末日不正视他。”《布哈里圣


训集:2085》《穆斯林圣训集:3665》穆斯林


妇女的衣裳必须遮盖双足。


4. 不可穿透明不遮盖羞体的衣服,或


是腰身紧俏,突显身材的衣服,男女都应当注


意。


5. 禁止妇女模仿男子的穿着,也禁止


男士模仿妇女的着装。伊本·阿巴斯传述:圣


人T 诅咒那些模仿妇女穿着的男人,以及那


些模仿男子穿着的女子。《布哈里圣训集:


5885》


6. 也禁止模仿非穆斯林穿着,穆斯林


不应穿非穆斯林专用的服饰。阿布杜拉·本·阿


穆尔·本·阿苏传述:真主的使者T 见我穿


着两件染成黄色的袍子,他说:“这是非穆斯


林的衣服,你不要穿它。”《穆斯林圣训集:


2077》


衣饰的礼节:


1. 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圣行:穿新衣时


应当祈祷。阿布萨尔德,胡德利传述:当年圣


人T 更换新衣时会念衣裳的名称如衬衣或头


法律裁决


40


巾,然后念:





(主啊!一切赞颂归你,是你赐我穿着,


我祈求你将它的好处以及因为制作它的好处


赐给我;祈求你使我远离它的坏处以及为它制


做的坏处。)《艾布·达乌德圣训集:4020》


2. 由右边开始穿新衣是圣行。依据阿


伊萨传述:当年圣人T 喜欢尽可能从右边开


始,无论是在清洗、行走、迈步或穿鞋。《布


哈里圣训集:268》《穆斯林圣训集:426》他


穿鞋也是从右边开始,脱鞋则是由左边开始。


据艾布·胡莱伊莱传述:真主的使者T 说:“你


们谁穿鞋,从右脚开始,若脱鞋从左脚开始,


或是同时一起穿或一起脱。” 《布哈里圣训集:


5495》《穆斯林圣训集:5855》圣训禁止穿一


只鞋行走。


3. 穆斯林注重自己的身体与服饰的


清洁是圣行,清洁是所有装饰与美好外表的根


本,伊斯兰鼓励清洁,注重身体与衣饰的整洁。


4. 穿白色衣服是嘉行。伊本·阿巴斯


传述:真主的使者T 说:“穿你们的白衣服,


法律裁决


41


它是你们的最好服饰,也用它包裹你们的亡


人。”《艾布·达乌德圣训集:915》任何颜色


皆可穿用。


5. 在选择衣服及合法的装饰要采取


中庸适度的方法。真主说:“他们用钱的时候,


即不挥霍,又不吝啬,谨守中道。”(《准则章》:


67)《布哈里圣训集》:真主的使者T 说:“你


们吃、喝、穿、施舍,不要浪费,也不要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