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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西方继承的传统,直到1800年前后出现的作品中,人们才开始呼吁改变这些传统观念。这些作品可以说是女权运动的起源,其中较早的一部作品为1792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著《女权辩护》。随后,女性开始慢慢有了一些权利。18世纪之前女性甚至还没有财产权,不可能像男性那样处理个人财产。众所周知,欧美允许女性拥有财产权的法案,是在18世纪最后几年才开始有的。





欧洲工业革命影响巨大,其一就是推动了女权运动的发展。工业革命前,许多国家尤其是英格兰的女性,她们被迫在煤矿等工地超负荷劳作,但与男性劳工同工不同酬。因此,提出同工同酬的那些人,正是女权运动的号召者。





西方传统在二十世纪基本上已支离破碎了。二战后,随着后来女权运动的出现,女性性解放也变得合法化,人们开始质疑固有的社会道德传统,逾越道德底线,呼吁男女性自由。它认为许多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就是婚姻制度和传统的家庭观念造成的,这些传统必须得打破,作家对此的相关著作颇丰。





最终在1990年以后,西方流行讨论性别而不是性特征,《极端的时代》便是应景之作。该书崇尚一种观念:男女无区别,性别是环境的产物。教育和环境的改变,男女角色随之改变,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因此,我们发现,西方2500年的传统,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否认女性人性到无男女性差别。当然,我们不可能用几分钟的时间去评价西方的2500年,这些只是对其世界观及相关概念做简要的介绍而已。





接下来,我们详细探讨伊斯兰的妇女观。伊斯兰是如何看待女性的呢?首先我们应该了解,穆斯林不会像古希腊哲学家或法国大革命作家那样,大谈特谈概念、观念和信仰,只有理论没有实践。穆斯林对自己的信仰知信行诚,因为那是安拉的神圣启示,它的真理和精准是不容怀疑的。安拉至知他的被造物,他创造了人类,他是至睿的、全知的主,他知道什么对人类是最好的。因此,穆斯林以神圣启示为基准,执行表达信仰的法律并以此指导生活。





我们不谈律法条文,因为它不在本主题范围之内,我乐意在演讲结束后回答相关问题。这里我要详谈的是伊斯兰如何看待女性,女性的本质如何。会像古希腊哲学家或早期教会神父那样,视女性为不完整的人吗?会认为女性是万恶之源,恶魔的陷阱,提醒人们时刻警惕防备吗?穆斯林如何理解女性呢?正如前文所述,一旦我们深入研究源自《古兰经》的伊斯兰传统,这个问题就会一目了然:穆斯林相信男女同祖,同是人类,人性相同。也许我们现在会坚决支持这种观点,但最初的西方文明却拥有不同的传统:女性不是完整的人。





我们发现,存在了1400多年的革命性观念,在西方却是近百年才被提出的,也才慢慢被西方知识分子接受不久。最初他们并不认为女性是完整的人。而《古兰经》在描述人类的起源时告诉我们: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古兰经》 49:13)





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人类同出于一男一女,男女人性相同。





另外,《古兰经》中以讨论女性律法而命名的“妇女章”,开篇就提到了人类的创造,说人类来自一男一女,他们就是阿丹和哈娃:





“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 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古兰经》 4:1)





这里再次提到了男女同出一源,是一家,一双父母,也表明男女同是完整的人。





此外,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默认——圣训,作为伊斯兰的第二源泉,也明确提到了,女性和男性是同胞一对,人性相同,本质相同。《古兰经》和圣训多次强调了这个问题。





正如前述,当我们反思西方传统如何视女性为不完整的人,女性如何不具有人性时,理解伊斯兰的女性概念就显得非常重要。尽管现在看来不怎么惊讶,因为现在男女都被认为是完整的人了,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种观念在西方是近百年来才出现和被普遍接受的。





接下来,我们谈谈人活着的目的。人奋斗一生,最终将何去何从?奋斗会怎样,不奋斗又会怎样?





伊斯兰作为安拉启示的真理的宗教,教导穆斯林人来到世界有着自己的目标,而安拉的创造也自有哲理和智慧。安拉创造人绝非陡然,绝非游戏,他创造人类的目的已经在《古兰经》中阐明了,那就是要人类崇拜安拉。因此,男性和女性的本质相同,目标相同,那就是崇拜安拉。这是伊斯兰文明和伊斯兰文化的核心所在。





伊斯兰文明和伊斯兰文化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那么,美国文化呢?它以什么为基础呢?它以开国元勋的著作为基础,以自由宣言和理想为基础,以美国宪法为基础。究竟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制,开国元勋早有论述,实际上那是以政治思想为基础的。也许美国的一些传统可以追溯到基督教的部分观念,但它的本质是政治思想,这也就区别于伊斯兰作为宗教的本质了。





伊斯兰1400多年的文明以宗教为根基,对于穆斯林来说,人生活的最大目标就是敬拜独一的安拉,它也是“穆斯林”一词的基本涵义。





穆斯林无种族、民族、性别和年龄的区分,凡是服从安拉的人都是穆斯林。伊斯兰是指服从安拉的意志,全盘自主地服从安拉,因此,伊斯兰被称为服从的宗教。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是,男女共同见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力行每日五番拜功;斋月斋戒;麦加朝觐;缴纳天课。他们有共同的信仰,相同的价值观念,一致的言行举止。这些基本要素用于区分一个人是否是穆斯林。这些是与其他传统宗教最大的区别,极其重要。比如,在穆圣出生之前,法国主教们还在讨论女性是否恶魔附身,她们存在的目的,是否崇拜神,是否进能天堂。讨论最终确定,女性被恶魔附身。但与传统不同的是,她们存在的目的不只是崇拜神,还要服务男性!





然而,在伊斯兰中,服从并不意味着女性服从男性,而是他们共同服从安拉。当你阅读《古兰经》时,你会很容易发现信士信女都能进天堂,这是每个穆斯林奋斗一生的目标和方向,也是伊斯兰文明的基础所在。但是,背叛安拉,不崇拜安拉,就会受到惩罚,男女也无区别。这也是《古兰经》提到法律法规时,把男女都统括在其中的原因所在。《古兰经》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简而言之,伊斯兰对男女的看法是:都是人,目标相同,义务和回报相同,旨在敬拜安拉,建设人类文明。如前所述,它打破传统宗教的陈规,超越了伊斯兰之前哲学家的政治思想和社会思想。西方女性近年才拥有的权利,伊斯兰早在1400多年前就赋予了穆斯林女性,如经济独立权、遗产继承权、政治参与权、服役权和受教育权等。





穆圣时期,有一项权利是,女性可以参与军事抗击敌人,她们被认为是女圣门弟子,自己和近亲都属于保护民。基督教中耶稣的门徒被称为使徒,伊斯兰中穆圣的弟子被称为圣门弟子。与使徒只有12个不同,圣门弟子成千上万,男女老幼均有。记得在穆圣回到麦加时,麦加有一位女圣门弟子叫温姆·哈尼,她哥哥是主要的圣门弟子之一,娶了穆圣的女儿。当时有一伙人因曾经对穆斯林犯下的罪恶而允许穆斯林诛杀之,阿里曾追杀其中的两名,这两人求庇于她,她就为两位求情,得到了穆圣的赦免。





也许,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政治权利吧。战争期间政治庇护,近年在西方很新颖,但在1400多年前的伊斯兰社会中就已经是传统了。我们所说的公民参与权,在伊斯兰中,有全民参与也有个体参与。比如,作为伊斯兰五大支柱之一的朝觐,就是个体参与权的体现,男女不限,均可参加。而全民参与的功修是一年两次节日拜,一次朝觐之后,一次斋月之后,男女一起参与。同样,在伊斯兰中男女的社会义务也相同。比如:





“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服从真主及其使者,这等人真主将怜悯他们。真主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古兰经》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