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是真主降示给全人类的、适合于任何地区、适应于任何时代的宗教。因此,伊斯兰能为每个人所接收,它尊重并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同时强调每个人应该承担的相应的责任。很多《古兰经》文和正确的圣训明确保障真主赐予人类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不是某人某时一时之念的赐予。因此,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改变这些权利和义务。伊斯兰所确立的这些权利也包括儿童的各种权利,他们的权利不是父母、也不是社区、甚至是清明政府所赐予的,而是来自真主,是真主亲自为儿童确立下来的。
伊斯兰建立了一整套自成体系的法律框架,制定了完备的道德准则,为了保护个人(男女)的权利,伊斯兰创设了一个保障人们安定生活的社会体系。对儿童而言,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以前,伊斯兰就规定好了他们应该享受的一切的权利。《古兰经》和穆圣的圣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不能草率地进入婚姻的殿堂。他们在确立婚姻关系和建立家庭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准备充分。人们听到穆圣常说:“女人一般因四个属性而被倾慕:财富、血统、外貌和教门。你当聘娶有教门的女子。愿你幸福。”
如果夫妻双方都虔诚拜主、博取真主的喜悦,那么他们就有了得到儿女的权利。崇拜真主意味着他们顺从真主的命令,这些命令中就包括为人父母者要保证未来孩子的成长。如果要确保孩子未来的权利,父母就要按照伊斯兰的要求建立婚姻关系,而不是通过违背伊斯兰伦理的婚姻关系来维护儿童权利。另外,孩子有权利知道自己的血缘关系的来龙去脉。
母亲一旦怀孕,胎儿就有了生存的权利。《古兰经》明确指出,所有的生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某些夫妻考虑到抚养孩子的经济负担和压力,就随意终止妊娠,这是伊斯兰所不允许的。夫妻双方应该认识到,真主是所有生命的供给者和保护者。
“你们不要因为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你们和他们。”(《古兰经》6:151)
当夫妻双方做出终止妊娠的决定时候,应该想到子女是真主赐予的福分,我们应该以欢乐、感激的态度对待这个的福分。我们知道,今天世界上有许多夫妇想要孩子而不能生育,所以真主把一个孩子赐予某个家庭的时候,应该是庆祝和体验幸福的时刻。但是我们也应懂得,孩子不是玩具也不是财产,对于孩子我们要承担巨大的责任。
《古兰经》和正确的圣训明确强调抚育孩子的责任与重要性,信士的责任就是把一个孩子培养成有道德、有信仰的人,使他们受到良好教育,成为对社会、家庭有用的人。做父母的,如果忽视了这个责任,在未来这个孩子有可能远离正道、远离真主。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为自身和家属而预防那以人和石为燃料的火刑。主持火刑的是许多残忍而严厉的天神,他们不违抗真主的命令,他们执行自己所奉的训令。”(《古兰经》66:6)
穆圣也说:“你们每个人都是牧羊者,都要为自己的羊群负责。领袖是牧羊者,要对自己的羊群负责;男人是牧羊者,要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女人是牧羊者,要对丈夫和孩子负责。”[1]
对父母而言,用恰当的方法养育孩子,是一个重要责任。精心养育孩子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实际上,真主在《古兰经》中已指出,孩子是父母最大的考验。生活就是成功与磨难的组合,养育孩子亦莫不如是。孩子给父母带来巨大的快乐,有时也带来巨大的痛苦。真主的智慧是无限的,他从来不让人处于孤独的境地,不让人永远面对生活的考验。
“你们的财产和子嗣,只是一种考验,真主那里有重大的报酬。”(《古兰经》64:15)
遵从伊斯兰的教导,能使信士面对生活方方面面的考验,面对生活中的各种痛苦和欢乐。伊斯兰关于养育儿童的教导涵盖生活的各个方面,就像伊斯兰本身一样。伊斯兰的教育方式是神圣的,它注重身体、情感、精神等层面的教育,而且同等对待,绝不厚此薄彼。“令人感兴趣的是,伊斯兰非常注重儿童权利。伊斯兰的儿童观是人的一生中最具特色的华章。”[2]这与西方——欧洲的儿童观形成鲜明对比。在欧洲,直到16世纪[3]人们才强调儿童权利。在西方,人们并不把儿童看做未成年人,他们把儿童看做小成年人,对他们提出与成人一样的要求,像对待成人那样对待儿童。
纵观伊斯兰的历史,有关儿童的权利是明晰的。父母、家庭和社会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而且这些责任是明确的。伊斯兰要求强制实行某些责任,真主在报应之日,审讯成人是否履行对孩子的责任。
最近,伊斯兰著名的学者乌萨玛指出,孩子是真主给予父母的信托,他还说,孩子应该有充裕的饮食,根据不同季节,有漂亮整洁的衣物,精干的相貌。孩子们有权利受到良好教育、习得正确的信仰、得到相应的心理指导。让他们的内心充满着信仰,得到正确指导,有丰富的知识和智慧。下面的系列文章将会论及伊斯兰对儿童权利的关注。
伊斯兰是神圣的宗教,它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平等对待思想、情感、身体等方面的需要,强调这三者的重要性是一样的,彼此没有分别。实际上,人的精神需求与情感及身体的需求一样,都应受到关注。这不仅针对成人,而且也针对儿童,满足儿童的权利与需求同样不可小觑。因为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提到,儿童在他们出生之前,伊斯兰就要求他们的父母切实保障他们的一切权利。
当男女做出决定确立婚姻关系、建立家庭时,他们已经对未来将要出生的孩子做了安全方面的承诺。穆圣劝告圣门弟子及他们之后的信士们,在性生活开始之前,要这样祈祷真主:
“我以真主的尊名开始,真主啊,保护我免遭恶魔的攻击,保护赐予我的后裔免遭恶魔攻击。”[1]
一旦妻子怀了孩子,要记住这是真主给你的信托,这一点很重要。虽然有了孩子是令人幸福的事,但要记住孩子不是财富。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父母要完整履行真主赋予父母的义务——孩子们的权利。在怀孕期间,充满期待的父母一定要为新生命的降临做好准备。母亲要注意饮食,要适当休息,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当然在等待宝宝降临的日子,更要记念真主,寻求真主的佑助。
“我的主啊!求你从你那里赏赐我一个善良的子嗣。你确是听取祈祷的。”(《古兰经》3:38)
“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使那个人的配偶与他同类,以便他依恋她。他和她交接后,她怀了一个轻飘飘的孕,她能照常度日,当她感觉身子重的时候,他俩祈祷真主——他俩的主——说:“如果你赏赐我们一个健全的儿子,我们一定感谢你。”(《古兰经》7:189)
“我们的主啊!求你以我们的妻子儿女为我们的安慰,求你以我们为敬畏者的典范。”(《古兰经》25:74)
穆斯林认为,所有的孩子一出生是顺从真主的,也就说他们与生俱来就有信仰真主和崇拜真主的天性,穆圣在圣训中也这样明确我们,他说没有一个孩子一出生不具有纯真的本性,只是他们的父母可能选择了这样那样的信仰,而没有选择顺从真主。[2]
当孩子出生时,这是幸福与庆祝的因由,伊斯兰没有男孩子比女孩子高贵的错误观念。《古兰经》指出,男女都来自同一个人(阿丹),他们的差异在于虔诚与信仰的程度不一而已。
“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古兰经》4:1)
伊斯兰刚刚复兴的时代,阿拉伯人中间流行杀害婴儿的恶习,他们经常活埋女婴,这是极其愚蠢的行为。穆圣指出,养育女孩子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虔诚的穆斯林才会养育她们,真主给养育女孩子的信士巨大报酬。
“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自己的妻子生女儿的时候,他的脸黯然失色,而且满腹牢骚。他为这个噩耗而不与宗族会面,他多方考虑:究竟是忍辱保留她呢?还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真的,他们的判断真恶劣。”(《古兰经》16:58-59)
我们还可以从先知穆圣的爱妻阿伊舍传述的圣训中,把握伊斯兰的儿童观。阿伊舍传述的圣训明确指出,男孩子不优越于女孩子,养育女孩子将会获得重大报酬。圣训是这样的:
“一位妇女带着两个女儿来到我(阿伊舍)跟前,向我乞求食物,但我跟前除了一块椰枣,没有任何东西。我把这块椰枣给了她,她把椰枣平分给两个女儿,自己没有吃,然后领着女儿离开了。后来穆圣回来,把此事告诉了穆圣。穆圣说:‘无论是谁,经受了养育两个女儿的考验,并慷慨地对待她们。这些女孩子犹如铠甲使父母免遭火狱的刑罚。’”[3]
无论谁家生了孩子,阿依舍从来不问生了男孩还是女孩,她只问是否健康(即是否有缺点)。如果告诉孩子健康,她就会说,一切赞颂归于真主,养育世界的主。
当母亲临盆,一个新的生命进入到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中。父母把他捧在双手之中,其实此时他有了自己的权利。同时,伊斯兰还规定了一些欢迎新生儿仪式和礼节。须知,婴儿的精神需求和情感需求必须得到满足。即父母要教会他们礼拜、热爱真主、与真主保持联系。
子女是真主给予父母、家庭、监护人以及穆斯林社会的信托,一个微小的生命完全依赖于他们的保护和关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儿童处于恐惧中。饥饿、烦恼、性压迫折磨他们,各种恐惧时刻威胁着他们。他们试图得到安定,但总有人打破他们的这个小小愿望。真主注视着他们的苦难,天使记录着他们的苦难,所以我们人类绝不可以胆大妄为,虐待儿童。
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讨论迎接新生儿的仪式和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