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圣训与《古兰经》的区别
《古兰经》是伊斯兰立法的基础,它是安拉的语言,是安拉通过天使哲布依勒零星启示给先知穆罕默德的经典,它的经文是无以伦比的奇迹,它通过无可怀疑的众传性历史传述系统传至于我们,它被记录在明确的卷册中,诵读它的经文是对安拉的一种敬拜形式(功修)。
至于圣训,则是由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所传达的,是他的言论与行为。圣训是对《古兰经》律例的权威注释与实践。圣训要么是直接来源于安拉的启示,要么是使者自己的决议得到了安拉首肯,因此圣训之源也是启示。
《古兰经》是安拉的启示,人们在礼拜中被要求诵读《古兰经》经文,圣训虽然也是安拉的启示,但在礼拜中不能诵读之,也就是说,诵读《古兰经》是功修,诵读圣训可嘉,但不是功修。既然圣训与《古兰经》一样都是安拉的启示,那么任何时代的穆斯林都应重视并遵从、坚守。
《古兰经》从两方面优越于圣训(逊乃):《古兰经》的每个字词都是安拉的语言;《古兰经》从头至尾都是奇迹。而圣训中的每个字词不一定与安拉的语言完全一致,它是先知对《古兰经》意义的诠释。
二、圣训在伊斯兰立法中的地位
先知在世时,《古兰经》与圣训本身就是伊斯兰法令。
《古兰经》对极少数的法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这些法律条令不因时间、环境的变迁而发生改变。除此之外,《古兰经》只是提供伊斯兰法的基本框架,而没有论述具体的法律细节和一些次要的法规。《古兰经》提到了信仰的原则,笼统地规定五大功修,提到了历史上一些民族的故事,为人类提供了基本的道德标准。
圣训与《古兰经》内容完全一致,它剖析《古兰经》中极具概括性的内容,细解《古兰经》笼统提到的法律,详细注解《古兰经》的含义、《古兰经》中的命令和一些重大问题。有时,圣训也会包含一些《古兰经》未提到的命令,但圣训的这些命令与《古兰经》的原则毫不冲突。当然圣训优先解释《古兰经》中陈述的一些问题。
圣训是《古兰经》内容的实践性解释,这一解释呈现多种形态。有时圣人用行动来解释,有时他用谈话的方式回答人们提出的问题。还有这样的时候,某位圣门弟子说了某话,做了某事,使者既不阻止他那样说或那样做,又不反对他的说与做,相反,他用保持沉默的方式加以认可或者他用表扬的方式肯定这位门弟子的言行。
圣训从各方面解释说明《古兰经》,它解释了如何做礼拜,如何实践《古兰经》提到的法律。安拉在《古兰经》中命令信士礼拜,但没有提到礼拜的具体时间与礼拜的具体方式。这些都是先知在圣训中教授给穆斯林的,他说“你们看我怎样礼拜,你们就怎样礼拜。”
安拉在《古兰经》中命令穆斯林朝觐天房,但没有详细解释朝觐的时间及仪式。是先知用自己的朝觐过程解释了朝觐的仪式,他说:“你们从我身上学习你们朝觐的仪式。”
安拉在《古兰经》中规定了天课制度,但没有具体说明哪些财产需要出天课?达到多少数量需要出天课?出多少?何时出?等问题,而这一切都在圣训中有详细的说明。
圣训详细解释《古兰经》的法律。安拉说:
“安拉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分子。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女子,那末,她们共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个女子,那末,她得二分之一……”(《古兰经》4:11)
这些规定看似很具体,很详细,可以应用于每个家庭,每个儿子和女儿都是遗产的继承者,但圣训中对遗产的继承有更加详尽的论述,对这些规定又作出一些限定,比如圣训规定先知的儿女不能继承先知的遗产,先知说:“我们众先知没有可遗留继承的财产,留下来的都是施舍。”
圣训还解释《古兰经》中提到了,但比较模糊一些问题。比如,安拉说:
“……如果你们得不到水,你们就当趋向清洁的地面,而用一部分土摸脸和手……”(《古兰经》5:6)
这段经文没有提到洗手的范围,人们提出的问题是:摸手至手腕还是至手臂?在此,圣训作出了解答:土净时摸手至手腕即可,因为圣人就是这样做土净的。
同样,圣训在指出礼拜、天课、斋戒和朝觐仪式都是主命的同时,还详细论述了有关礼拜、天课、斋戒、朝觐仪式等的详细规定。
圣训不但强调《古兰经》的法律,而且还作出新的规定,这些规定虽不是根本性的,但依然很重要,属于辅助性法律。比如圣训禁止出售未成熟的果物,这一法令在《古兰经》中是有根据的:
“……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惟借双方同意的交易而获得的除外。”(《古兰经》4:29)
又如圣训禁止吃家驴肉与凶猛禽兽的肉,禁止同时娶一个女子和她的姑妈或姨妈等,这些规定在《古兰经》中没有提及。但诸如此类的规定,作为穆斯林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三、遵圣训就是遵主命
信使者意味着接受使者所传达的一切。安拉从他的仆人中选拔了使者,使者向人类传达安拉的法律。
安拉说:
“……安拉是知道要把自己的使命安置在什么地方的……”(《古兰经》6:124)
安拉又说:
“使者们只负明白的传达的责任。”(《古兰经》16:35)
安拉保护使者不犯错误。使者的口舌只说真理,使者的肢体只做正义之事。使者不会做出与伊斯兰的精神背道而驰的承诺或判断。他是安拉造化的人当中最完美的人。这一点在《古兰经》中有清楚的表述:
“以没落的星宿盟誓,你们的朋友,既不迷误又不迷信,也未随私欲而言,这只是他所受的启示”(《古兰经》53:1-4)
我们从圣训中看到,不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在什么样的困难面前,环境和困难从来没有影响他传播真理,主持正义。愤怒的情绪不会影响他的言论,甚至他开玩笑时,也从不说虚伪的话。他个人的安危、个人的利益也从未让他的言论有失公正。他追求的唯一目标就是博取安拉的喜悦。
阿布都拉·本·阿慕尔(Abdullah b. Amr b. al-Aas)传述:他说他曾记录使者所说的一切话,古莱氏部落的首领们禁止他这样做,他们说:“你记下使者所说的话,但他也是一个凡人,你连他生气时说的话也要记录下来吗?” 阿布都拉遂停止记录使者的言论,并把此事告诉了使者,而使者对他说:
“你记录吧,以掌管我生命的安拉发誓”,使者指着自己的口说:“从这里发出的,只是真理的声音。”
根据《古兰经》、圣训和众法学家的公议,服从使者的命令属于主命。安拉在《古兰经》中指出: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安拉,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如果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安拉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安拉和末日的话。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是结果更美的。”(《古兰经》4:59)